按照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第一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于6月5日至7月31日对2个县市开展常规巡察,6月5日至6月30日对州直6个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根据州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各巡察组巡察范围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安图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社区实施常规巡察。举报电话:18443377365;电子邮箱:Ybzwxcz01@163.com;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8229号。
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和龙市及所辖乡镇、街道、社区实施常规巡察。举报电话:18443377367;电子邮箱:Ybzwxcz02@163.com;通讯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8229号。
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工信局、州工商联、州侨联实施专项巡察。举报电话:18443377372;电子邮箱:Ybzwxcz03@163.com;通讯地址:延吉市河南街86号。
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住建局、州档案局、州社科联实施专项巡察。举报电话:18443377375;电子邮箱:Ybzwxcz04@163.com;通讯地址:延吉市河南街86。
中共延边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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