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氏家规简介
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苏州市吴县人,北宋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教育家,谥号“文正”,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等职,后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有《范文正公集》传世。他倡导的“先忧后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是中华文明史上流光溢彩的精神财富。
范仲淹治家甚严,亲定《六十一字族规》和《义庄规矩》,并且专门写《诫诸子书》教育自家子弟。后代依其训导整理形成了《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教导儿孙后代做人要正心修身、积德行善,教导族人要和睦共处、相扶相助。
罗江县范氏族人谨遵祖训,不断完善,将范仲淹“先忧后乐”的家国情怀和“谦恭自律”的仁人志士节操融化到族人的日常规范中,并由此制定了《范氏家规》13条、《新定族规》10条和《范氏传统家风》8条,其内容涉及子孙教育、婚丧嫁娶、礼义廉耻、产业管理、行善布施、奖惩考核等方方面面,要求“凡我范氏族人,以上美德务必代代相传,以保持并发扬我范氏源远流长的优良作风”。
范氏家规家风特色有四:一是厚人伦,崇尚孝顺父母、兄弟恭让、勤劳俭朴的持家原则;二是明奖惩,凡对家族有贡献者均以奖励,反之则进行处罚;三是讲公正,对佃户的管理均公正无私,不乱克扣,严禁中饱私囊;四是惠四邻,对于困难的族人、乡亲均应“筹款尽善”。
范氏家规摘编
志高远: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摘自《岳阳楼记》
勤读圣贤书,尊师如重亲。 ——摘自《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
且温习文字,清心洁行,以自树立平生之称。当见大节,不必窃论曲直,取小名招大悔矣。 ——摘自范仲淹《诫诸子书》
厚人伦:家族之中,不论亲疏,当念同宗共祖,一脉相传,务要和睦相处,不许相残、相妒、相争、相夺,凡遇吉凶诸事,皆当相助、相扶,庶几和气致祥,永远吾族家人炽昌般。 ——范仲淹亲定《六十一字族规》
孝道当竭力,忠勇表丹诚;兄弟互相助,慈悲无过境。
——摘自《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
睦四邻:礼义勿疏狂,逊让敦睦邻。敬长舆怀幼,怜恤孤寡贫。
——摘自《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
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共同相度诣,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助。 ——摘自范仲淹《义庄规矩》
俭养德:谦恭尚廉洁,绝戒骄傲情。字纸莫乱废,须报五谷恩。
——摘自《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
惟俭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 ——《宋史·范纯仁传》
清白吏:京师少往还,凡见利处,便须思患。老夫屡经风波,惟能忍穷,故得免祸。 ——摘自范仲淹《诫诸子书》
汝守官处小心,不得欺事,与同官和睦多礼,莫纵乡亲来部下兴贩,自家且一向清心做官,莫营私利。当看老叔自来如何,还曾营私否?自家好,家门各为好事,以光祖宗。 ——摘自范仲淹《诫诸子书》
守规矩:作事循天理,博爱惜生灵。 ——摘自《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
利贞能载物,柔顺以承天。 ——摘自范家大院享堂楹联
评论:家风代代传 惠泽永不息
范氏家规家风有四个特点:一是厚人伦,二是明奖惩,三是讲公正,四是惠四邻。家风明确规定:凡我范氏族人,以上美德务必代代相传,以保持并发扬范氏源远流长的优良家风。
范仲淹的家风在罗江县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传承,在100多年的时间里,范氏后人不断完善,制定了《范氏家规》13条、《新定族规》10条和《范氏传统家风》8条,内容涉及子孙教育、婚丧嫁娶、礼义廉耻、产业管理、行善布施、奖惩考核等方面。范氏后人世世代代身体力行,多年来,范氏家族中鲜闻违法乱纪之事。
在这样优良的家风熏陶下,范氏后人诗礼传家,人才辈出,罗江县这一脉中就有与陈毅元帅成为莫逆之交的民主革命先锋范英士,以及最早参演《黄河大合唱》的范氏两姐妹。
范氏家风不仅在家族中传承,而且影响了这一方土地。罗江县全县127个村,每个村在10年前就成立了公民道德协会用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两年前又在四川省成立了第一个邻里乡亲互助会,这和范仲淹早年创办“范氏义庄”的宗旨和范氏家族要求“惠四邻”的家风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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