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监督检查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州直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州政府及其各部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
协助州委、州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教育,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州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问题,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建议;拟定有关党、政纪条规,参与有关部门起草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综合分析全州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和情况,提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意见,对全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
检查州委管理的干部的违纪案件和全州重大典型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州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州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协助州委管理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派出)各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专员;管理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各部门机构中除州委管理以外的其他干部;协助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县(市)党委管理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指导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按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要求,及时的报告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指导全州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完成州委、州政府授权和交办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委局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2015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收入预算总表
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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