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市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龙井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全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
拓宽举报渠道。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干部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促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严肃查处问责。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对涉及党员干部生态环境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责,绝不姑息。
强化通报曝光。对已查处、问责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通过多种形式推动通报曝光常态化,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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