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井市在持续深化“三转”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宣传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用纪律的全覆盖,填补“好同志”与“阶下囚”的空白地带,构建最前沿、最严密的防御体系,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
宣传在先,为党员干部敞开“学习之门”
“四种形态”的核心在于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为此,龙井市纪委监察局把抓好《党章》《准则》《条例》的宣传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提高党规党纪知晓率的前提基础,使党规党纪宣传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把市纪委“聚焦从严治党、共筑廉政龙井”的定位语作为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并将这一要求融入到每一项工作中,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向全县党员干部群众传递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预防在先,为党员干部扎紧“制度篱笆”
开展谈心谈话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探索,针对第一种形态对应的情况基数大、类型多的实际,龙井市纪委建立了“五级约谈”制度,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了解情况、沟通思想、交流工作、激励关怀、提醒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挥“事前预警”的功效。在组织实施谈话过程中,推行了启动、报批、交办、准备、谈话、处置、归档、督办“八步工作法”,使谈话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轨道,确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取得实效。
警示在先,为党员干部常敲“廉政警钟”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浪淘沙》、《底线》、《警戒线》等载体,警醒党员干部畏纪守纪,实现查处少数、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促使党员干部牢守“底线”,不越“警戒线”,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始终绷紧纪律之弦。抓好纪律审查,针对涉案人员违纪情形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紧盯“三类人群”、紧跟群众利益、紧抓“四风问题”,着眼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保护和涵养“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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