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安图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三项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全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是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干部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促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巡察、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密切关注媒体曝光的问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三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把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对涉及党员干部生态环境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已查处、问责的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安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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