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安图县各级党组织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种意识”,把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
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安图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制度文件,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廉政督查等10项制度,做到落实主体责任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约谈不少于一次,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真正把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和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派出专项督查组进行督查指导,发现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进行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安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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