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马川子乡马新村原党支部书记徐万春违纪违法问题。2013年3月至12月,珲春市马川子乡马新村原党支部书记徐万春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占地补偿款。经珲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万春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10月28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判决徐万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徐万春剩余贪污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七万九千四百四十七元二角八分,返还国库。